从淘宝到微信朋友圈,随着海外代购们战场逐渐扩大,收入也越来越多,但是明年1月1日开始,《电子商务法》将对微商进行监管,代购们逃税的难度加大。而从现在到年底,或将是万亿规模代购市场最后的70天。
曾经月入上万元现在要放弃
“明年形势不容乐观,该囤货就赶紧囤起来吧。”从事日本代购的孙女士有一个自己的代购群,群里每天都会出一些日本的化妆品、护肤品,甚至当地的潮牌、电子烟等产品信息,有需要的顾客会自动向孙女士预订相关产品。收到订单后,孙女士会第一时间联系自己在日本当地的供货商下单。
当然,孙女士每年也会自己往返日本几次,因为毕竟自己扫货少了供货商环节,还能多赚一点。她最近一次扫货是在今年7月,而她已经计划好这月底会再去一趟日本扫货,之后,可能就要放弃代购生意了。
“上个月帮顾客代购的产品,就被海关查了,还要补缴税款。”这就是她放弃代购的原因。
而在记者的朋友圈好友中,不乏孙女士这样的代购卖家,有一些甚至直接长期定居国外。一位从事日本代购的卖家告诉记者,通常一件商品,快递到买家手中的利润大概在10%-30%,如果代购生意好的话,月入万元绝对不是问题,有的代购甚至能够月入五六万元。
海关严查 代购“高风险”
代购的火爆,直接造成了很多品牌在国内专柜的销售额下滑。而为了让消费者转到国内购买商品,不少品牌也对产品进行过相应的限制。
如一些顶级手表品牌,就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即只要不是在中国大陆地区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都不予保修。
9月28日,这一天被称为“代购圈的黑色星期五”。在上海浦东机场,上百名代购被开箱检查并需要现场补缴税款,一名男子甚至携带了价值178万元的商品入关。
《电子商务法》实施
代购需缴税
从现在开始到今年12月31日,已经被代购们视为最后的“好日子”。
2019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业内认为这意味着代购行业或将正式迎来监管。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表示,即将于明年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个人代购、微商也需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纳税。这将对代购、微商等行业起到规范作用。
邱宝昌认为:“海关在检查,是在落实现有规定,而到明年1月1日以后《电子商务法》实施的时候,对这种微商的所谓代购的问题、微信平台的经营问题、微商销售的问题应该要按照《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去进行规范经营。到国外去购买商品到国内来销售,它是一种经营活动,那么经营活动按照我们《电子商务法》的规定,不管你是微信平台还是微商,都要受《电子商务法》限制,那都要依法照章纳税。”
其实,微信已经对代购卖家采取了限制政策。一位长期定居韩国从事代购的汪小姐就表示,现在微信限流越来越厉害,就算每天有更新,很多内容可能朋友圈的人也不是全都能看到。只能要求买家们把自己设置成星标好友,不然微信系统会自动屏蔽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