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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应停用智能门锁人脸识别功能

2018-10-31 15:13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监测建议 应停用智能门锁人脸识别功能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智能门锁消费提示称,经风险监测发现,搭载人脸识别功能和远程开锁功能的智能门锁安全风险较高,建议消费者尽量不使用或关闭人脸识别功能和远程开锁功能。

如今,指纹、人脸识别等智能门锁走进越来越多的家庭,市场上的智能锁具品牌和款式也很多,有人脸识别功能的产品价格从三四百元到万元不等,产品描述具有“人脸识别+人体感应启动+手机APP远程遥控开锁”等功能。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智能门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发现智能门锁产品在远程开锁和人脸识别方面风险较高,在感应卡识别开锁方面隐患较多,另外在密码逻辑安全、抗电磁干扰、指纹识别等方面程度不同地也存在隐患。

小贴士

智能开锁最好组合验证

市场监管总局提示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智能门锁产品时,应注意:

一是,建议消费者尽量不使用或关闭人脸识别功能和远程开锁功能。

二是,建议选购具有输入错误报警和防破坏报警功能的智能门锁,当连续多次实施错误操作或防护面板遭受外力破坏时,智能门锁应有报警信号提示。

三是,在使用信息识别卡开锁功能的智能门锁时,应妥善保管好信息识别卡,防止被非法读取和复制。

四是,在使用数字密码开锁功能时,建议用户设置6位以上的数字密码,勿使用连续数字或相同数字的密码。

五是,在使用带有指纹识别功能的智能门锁时,应在日常使用中留意指纹识别模块是否存在残留异物或物理损坏,若发现指纹识别模块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指纹识别功能,并联系生产企业解决。

六是,在使用配备移动应用远程监测的智能门锁时,为加强智能门锁的安全系数,建议设置一定强度的登录密码并定期更换,如:八位密码长度,数字和字母的组合等。

七是,智能门锁配备应急开锁功能,一般采用机械方式应急开启,建议消费者至少将1把应急开锁钥匙保留在除家以外的安全地点。

八是,建议启用组合验证的开锁方式,如使用密码+指纹、密码+信息识别卡等双重身份验证。

责任编辑:杨承渊(QN0044)作者: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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