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提出进一步要求。《通知》明确,今年年底前,无证照的学科类培训机构须关停;线上培训机构也要公示教师姓名和教师资格证号;各地要防止发生培训机构卷钱逃跑事件。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办学许可审批进度,特别是重点审批学科类培训机构,符合标准的可以采用文件批复同意或颁发办学许可证等方式尽快进行办学许可,不符合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停业整顿,2018年底前不能存在无证无照还在开展培训的机构。
《通知》还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登记工作,加快为符合标准的校外培训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应急预案,指导停业整顿的机构做好退费和群众安抚工作,防止机构卷钱逃跑引发群体性事件。
对于线上培训机构,《通知》明确,要按照线下培训机构管理政策,同步规范线上教育培训机构。线上培训机构所办学科类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必须在机构住所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必须将教师的姓名、照片、教师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显著位置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