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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2018-11-28 00:37 新华网

来源标题:济南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新华社济南11月27日电 济南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日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问题,3起损害营商环境“一次办不成”的典型问题被通报。

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主任高鹏霄、副主任兼投资促进部部长高晶宇、投资促进部副部长刘丽长期未完成企业项目用地审批手续问题。2017年4月至2018年11月,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为某企业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时,服务意识不强,督导协调不力,配合衔接不畅,应予积极推进而未认真履行职责,相关文书会签时间长,办事效率低,导致该项目至今没有完成征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1月,高鹏霄受到约谈处理,高晶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刘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商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增禄,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清军,调控和市场监测科负责人吕涛履职不力,拖延为企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问题。2018年7月13日,某企业通过法院司法拍卖拍得商河县孙集镇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商河县国土资源局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措施不力,未依照相关规定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应予立即办理土地手续而未办理。直至9月30日,济南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提出整改意见后,才为企业办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1月,李增禄受到约谈处理,张清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吕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商河县、历下区、章丘区、济阳区相关职能部门未按要求及时公布农药经营许可“一次办成”承诺有关事项问题。根据要求,济南市各区县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列入“只跑一次”的事项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布,其中包括农药经营许可事项。商河、历下、章丘、济阳4区县相关职能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直至2018年10月济南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指出时,才将该许可事项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布。2018年11月,10名责任人员受到问责处理。

通报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做到“一次办成”改革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持续释放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问责的强烈信号,激发责任担当,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作者:闫祥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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