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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不文明养犬” 浙赣沪等地探索破题之道

2018-12-07 15:00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规范“不文明养犬” 浙赣沪等地探索破题之道

遛狗不牵绳、任由宠物随处大小便,不仅可能导致狂犬病传播,严重的还会形成纠纷甚至致人死亡,不文明养犬越来越成为城市管理中的“硬骨头”。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浙江、江西、上海等地各自进行了试点探索,试图寻找破题之道。

浙江 率先全面推行犬只电子身份证

“有了电子身份证,我的狗丢了就不怕找不回来,要是它闯了祸,我也会负责任的。”李先生说。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城管为李先生的爱犬办理了电子身份证:在颈部植入一个含有存储介质的电子芯片,芯片上记录着它的出生年月、疫苗接种情况和犬主等信息。

淳安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程志英表示,淳安县在浙江省率先全面推行犬只电子身份证制度。截至目前,共有1835只犬只植入了身份信息芯片,占所有有证犬只的75%。

江西 犬主携犬出户要束犬绳

江西省南昌市对携犬出户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犬主携犬出户要携带《养犬登记证》,对犬只要束犬绳,并由16周岁以上的成人牵领,且要求携犬出户不得进入学校教学区、体育场馆、纪念性场所等禁入区域。同时,还要求犬主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进行立即清除。为了方便犬主,相关管理部门也提供了人性化的服务。记者在南昌市的一些小区看到,每隔一段距离就配有可供抽取的一次性储物袋,便于犬主清理宠物粪便。

南昌市民谢雪珍曾被恶犬追赶,对犬只一直心存畏惧。“我过去是反对在城市里养狗的,但如今我认为只要犬主能在公共场合规范好养犬行为,我就不会太害怕了。”谢雪珍说。

上海 社区居民成立养犬自治会

在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街道海杨社区,居民在法律服务中心的帮助下,成立了养犬自治会,帮助犬主树立“犬主是饲养犬只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犬主遵守有关养犬规定,规范养犬行为。同时,该自治会也收集有资质的宠物医疗、保健、行为训练等方面的信息,供犬主分享。此外,自治会还会协助化解因犬类问题引发的矛盾。律佑社会治理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谢东律师表示:“我们秉持‘犬主自治、党员参与、法治保障’的理念,居民讨论后形成‘犬主公约’,然后,按照这一公约对全体犬主进行培训。”杭州市犬业管理协会理事长张旭表示:“可增加一些第三方服务,鼓励犬主文明养犬。”

责任编辑:李娜(QU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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