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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知识产权筑牢创新发展之基——五位知识产权领域优秀代表谈改革开放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2018-12-12 02:53 新华网

来源标题:以知识产权筑牢创新发展之基——五位知识产权领域优秀代表谈改革开放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中国知识产权事业与改革开放同步而行。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我国知识产权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根本转变。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1日举行“改革开放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外记者见面会,五位知识产权领域优秀代表分享了他们与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的故事。

从小到大 知识产权深入人心

1985年3月29日,从事技术研究工作的胡国华在查询资料时得知我国专利法即将实施的消息。“我找到专利局接受专利申请的地方,经过三天的等待,在4月1日这一天交上了我的专利申请书。”胡国华回忆。

这是新中国第一件专利申请。“我国1985年4月1日开始正式受理专利申请,这一年三种专利的总申请量是14000件。到今天,我们每年受理的专利申请数量已经是当年的几百倍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原司长尹新天说。

“创新发展是时代大潮流,是国际大趋势,也是中国发展的大战略。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制度基础和法制保障。”长期从事知识产权研究、与知识产权结缘近40年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吴汉东说。

知识产权保护激励了创新,也为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保驾护航。联想集团全球法务部知识产权总监陈媛青介绍,2012年联想推出了全球第一款能够360度翻转的笔记本电脑,但早在2005年,联想就开始集中布局相关专利申请。“知识产权帮助联想这款产品在全球保持了两年的领先优势。”陈媛青说。

40年间,我国知识产权文化日益浓厚,版权意识、品牌观念、专利思维深入人心。“40年前,中国老百姓不知道什么是知识产权,到今天,知识产权成为老百姓生活中的热词,成为大家工作中的关键词。”吴汉东说。

保护加强 “不到二十年发生巨大变化”

40年知识产权规模高速增长的历史,也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的历史。

随着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颁布实施,我国构建起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2001年入世之前,我国又按照国际公约的规定对相关法律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在国际立法的历史上,从选择保护到全面保护,从低水平保护到高水平保护,欧美国家都走过了漫长的过渡期和准备期,短则几十年,长则一百来年,但中国是不到二十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吴汉东说。

与此同时,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全面推开,3家知识产权法院和一批知识产权法庭相继成立。

今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当事人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这种做法在中国是非常罕见的。”尹新天说,一是能缩短程序,加快审理速度;二是可以更加统一全国知识产权审判的标准;三是可以更有效率、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越来越多的非中国公司间的专利诉讼选择在中国进行。“这是很好的信号,一是对我们司法审判的信心,二是对中国市场的看好。”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长杨梧表示。

由大到强 重质量也要重运用

2017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38.2万件,连续7年居世界首位,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提升专利质量、推动由大到强的转变成为未来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内容。

“我们不能盲目地乐观于仅仅在数量上的领先,要千方百计地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也就是其科学技术含金量。”尹新天说,我国现在采取了很多措施,打压没有技术含量、粗制滥造的“非正常申请”,相信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数量和质量之间的关系会得到逐步改进。

“我们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有必要进一步提升,为了适应高质量经济的发展,需要高水平、高质量的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同时要考虑运用的问题,不仅要考虑知识产权的数量、规模、质量和水平,更要考虑其附加值和经济效益。”吴汉东说,中国要从知识产权大国走向知识产权强国,必须把这两个问题解决好。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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