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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保护 促运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专利法修正案草案

2018-12-30 02:53 新华网

来源标题:强保护 促运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专利法修正案草案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9日上午对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分组审议。与会人员认为,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进一步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完善专利授权制度,有利于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随着科技创新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加剧,专利侵权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创新者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张春贤副委员长表示,应该通过惩罚性赔偿的合理运用,提高违法成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次将法定赔偿额从原来的1万元到100万元,提高为10万元到500万元,加大了一定的力度,甚至还可以进一步加大。

田红旗委员表示,行政执法具有快速、权威、高效等优势,建议针对重复侵权等扰乱市场秩序的恶性专利侵权行为,进一步明确专利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权。这有利于保护我国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增强其对专利保护的信心。

他还建议,规定专利纠纷行政调解的司法确认。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 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对于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推进专利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

促进专利实施运用是本次专利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明确了单位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处置权,规定加强专利转化服务,新设专利开放许可制度。

白春礼委员表示,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第16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关于“合理报酬”的规定并不明确,应该根据成果转化法的规定给予奖励或报酬。

田红旗委员表示,专利服务体系是打通创新链与产业链之间传导机制的重要支撑,是创新链与产业链无缝衔接的“黏合剂”。但整体来看,我国专利服务业的发展环境还有待加强,建议在第48条的基础上,加上“引导和鼓励专利服务业发展”。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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