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2018-03-14 10:32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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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这次改革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既立足当前也着眼长远,通过改革,国务院机构设置更加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更有效率,必将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的各项任务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国务院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和国家机构建设和改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抓住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关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党在治国理政方面的任务更加艰巨。就目前而言,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比如,一些领域党政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凸显,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领域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权责划分不尽合理。

党要更好地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就必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体制和机构进行调整完善。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强调要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这场深刻变革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全面依法治国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然要求。因此,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就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不断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努力从机构职能上解决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问题,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强调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首要的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

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就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集中各方面力量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为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提供更有效的形式和更有力的保障。

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就要坚持不懈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要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要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依法依规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既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又通过改革加强法治工作,做到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时代赋予了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倪恒虎(QU0012)  作者:法制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