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专家提醒,治疗肺结核应坚持联合用药 不能无故停药

2019-03-24 02:06 中国新闻网

来源标题:专家提醒,治疗肺结核应坚持联合用药 不能无故停药

3月24日是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专家提醒,肺结核患者治疗应坚持联合用药、重在适量的原则,不能无故停药,否则可能导致出现耐药性结核,大大增加治疗难度。

据了解,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以肺结核最为多见。其中,春季是肺结核高发期,这是因为肺结核以飞沫传播为主,春季风大、干燥,结核菌容易散播。

专家介绍,与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者、免疫力低下者等人群,尤其需要警惕肺结核。重庆新桥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胡明冬介绍,肺结核常见症状是咳嗽、咳痰,伴有痰中带血、低烧、胸痛、疲乏无力、体重减轻、呼吸困难等症状。如果以上症状持续两周以上,应高度怀疑得了肺结核,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专家提醒,肺结核一旦确诊后要立即给药治疗,只要早诊早治,一般坚持9—12个月的正规治疗,大多能取得不错的效果。胡明冬说,肺结核用药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联合用药。患者要根据病情和药物作用特点,将两种以上的药物联合用于治疗,才能增强和确保疗效。二是重在适量。药量过小达不到治疗目的,过大则不良反应较多。

“肺结核治疗还要坚持规律用药,按照医嘱所定疗程坚持治疗,一般全疗程一年或一年半。不能随意更改方案或无故停药,也不能随意间断用药。”胡明冬说。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