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海南推行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制

2019-04-05 03:13 人民网

来源标题:海南推行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制

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和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近日联合印发《海南省实体店购买商品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在全省推行实体店购买商品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

文件明确,实体店购买商品无理由退货工作坚持“政府大力鼓励和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该店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品种范围(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覆盖面)、退货时限(不少于七日)、退货条件(保持完好或不影响二次销售)。

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经营者应将承诺内容在其网站、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开展示。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在经营者承诺的期限内,凭购物小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货。消费者提出无理由退货的有效期限,属配送类商品的,自消费者实际签收商品次日起计算;属自提类商品的,自经营者开具购物小票当日起计算。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无理由退货由经营者与消费者共同确认。

经营者发现消费者购买商品非出于自身生活需要,或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或存在恶意情形的,经营者有权拒绝退货。

据了解,目前三亚等地已有一些实体店承诺无理由退货,建立无理由退货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