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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打赏 赏钱要回难 律师建议:单次打赏封顶限制

2019-06-14 16:21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疯狂直播打赏 赏钱容易要回难

最近,一则“女孩疯狂打赏主播50万,患尿毒症弟弟的救命钱全没了”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近年来,网络主播成为热门行业,高收入、低门槛,一批又一批网红应运而生。让人难以理解的“倾家荡产”式打赏更是层出不穷。事情发生后,大家更关心的是这些钱能不能被要回来。“从现有司法判例来看,很难。”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波律师总结说。针对这一问题,近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向国家网信办邮寄了一份《律师建议》,当中提出,可否对单次打赏最高金额和最多打赏次数作出限制,以减少冲动性打赏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和纠纷。

问题

打赏的钱能否要回来?

近日,吉林电视台都市频道《守望都市》节目报道了一则新闻,长春市民李先生28岁的妹妹登录“快手”直播,关注了一位名叫“二妹”的主播,偷偷刷光了家中全部积蓄50万元,而这是家里给弟弟治疗尿毒症的救命钱。事发后,李先生联系了直播平台,但平台客服表示,成年人打赏主播无法进行退还。

去年6月,央视新闻频道也报道了一起29岁男子侵吞930万元公款打赏女主播的新闻。这名男子叫王某,是一名已婚人士,家庭条件一般,月工资3000余元。

记者注意到,除了李先生的妹妹、王某这种几近疯狂的成年人,在“透支”打赏的人群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未成年人:去年3月,河北沧州的朱女士发现,自己的银行卡3天内9万余元不翼而飞,竟是11岁的女儿为看主播做彩泥用于打赏;家住上海的孙女士发现银行卡上25万元血汗钱没了,原来是13岁女儿小卞打赏给了男主播……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直播”、“打赏”、“返还”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可发现民事裁判文书11份,其中大部分为平台与聘用的主播之间的合同纠纷,网络用户要求退还打赏款项的案例只有3个。

记者注意到,在这3个案例中有一个原告是未成年人,另外两个都是成年人。从判决结果看,凡涉及成年人的打赏,只要是在平台上的消费几乎没有拿回的可能。而平台用户和主播间在现实社会中交往所产生的花销能否要回来,则视具体情节而定。

而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例中,二审法院虽然判决返还了一部分打赏金额,但在全部打赏开销里占比还不足10%。

案例·成年人

刷礼物属于自愿赠与 打赏钱一分要不回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2018年作出的民事判决显示,35岁的刘先生系腾讯NOW直播平台的用户。据刘先生说,他在直播节目中认识了比他小13岁的女主播徐某,随即建立了恋爱关系,半年后因琐事分手。交往期间徐某为获得直播平台封面推荐,经常要求他打赏刷礼物,他为此共计花费人民币44万余元。此外,他还花费80余万元为徐某购车、买首饰、皮包等。

徐某认为,一系列消费都是刘先生的自愿行为,在直播平台充值的金额她只拿到45%的提成,而车、首饰等则为赠与。

法院审理认为,刘先生与主播之间互动发生的赠送礼物折算现金的行为,不属于法律禁止的情形,被告徐某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应得利益具有正当性,因此刘先生要求被告返还直播赏金的诉请,法院不能支持;关于现实中的花费,法院认为应当视为附条件赠与,按照50%过错责任分担比例,判决徐某返还刘先生不当得利款43万余元。

而在另一起案例中,俞某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要求YY直播平台主播刘某返还其在直播间消费的礼物等4万余元,其诉求被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全部驳回。

“用户刷礼物打赏的行为属于自愿性质,形成的是赠与法律关系,是不附任何条件的。因此成年人在直播间的打赏很难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发生问题只能和平台及主播本人私下进行协商。”张波律师解释说。

案例·未成年人

用母亲账户打赏52万 只要回来不到一成

2016年1月27日至2017年4月1日期间,16岁的小芳在“映客”直播平台上用其母亲的账户充值打赏男主播。根据法院核实,总计863笔,共计52万余元,单笔金额最高超过19万元。

小芳的母亲称,女儿知道自己的银行密码、支付宝密码和微信密码,账户是小芳独自在国外念书时注册并进行充值消费,她完全不知情。小芳则表示,自己打赏的对象主要是小男孩儿,“长得好看,说话好听,所以打赏。”为了躲避母亲的查询,小芳会删除交易记录。

一审法院因认为相关证据不足以证明小芳是在母亲不知道的情况下私自登录母亲的“映客”账户充值消费,驳回了小芳的全部诉讼请求。

但北京市三中院二审审理认为,根据小芳的陈述再结合该案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小芳系涉案账户的注册和使用者。

尽管如此,法院判决认为,根据查明的情况,2016年2月至2016年4月短短两个月时间,小芳就消费支出38万余元,一天之内最高消费达到5万余元,已远远超过一个没有收入的未成年人正常的消费水平。现面对多笔、持续、大额、不合常理的财务支出,作为小芳的法定代理人和钱款的所有人,小芳母亲未尽到必要的谨慎核查的义务。法院认为,小芳母亲在该阶段所采取的放任态度已经构成对女儿交易行为的默认,在此期间的交易款项法院不支持返还。

此后继续产生的8.7万余元充值交易,由于小芳妈妈未向直播平台声明真实交易人身份,做出否认交易行为的意思表示,因此法院认为,该阶段小芳妈妈仍应对未能制止住女儿而产生的8.7万余元充值交易承担全部责任。

直到2016年5月26日小芳妈妈向“映客”平台发送了律师函,后面产生的4.9万余元充值交易法院才判决平台予以返还。这笔钱在法院确认的打赏消费总额中占比还不到10%。

对此,张波律师分析说,目前,在未成年人充值打赏主播的纠纷中两方面问题争议最大: 一方面如何举证证明未成年人偷用父母的名义注册账号充值并打赏,而父母不知情?即便能够证明,关于打赏的法律效力即法院能否判决退还,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总之在这样的案件中,想要拿回退款很难。”

建议

实名认证 支付刷脸

对纠纷频出的直播打赏事件,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些网友表示完全不能理解:“孩子是不是疯了?”有些网友则质疑成年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知道?不长脑子么”。还有网友提出,“类似的事情屡屡发生,应该尽早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在直播行业应该就此出台细则,对类似行为进行规范。”

记者了解到,针对这一问题,近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向国家网信办邮寄了一份“律师建议”。“建议”称,直播平台是否可以通过实名身份认证等方式,对打赏者进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身份的鉴别,同时在打赏时要求输入支付密码,或采用人脸识别支付等新方式,以减少未成年人盗用家人账号和密码进行打赏的情况发生。

可否针对单次打赏的最高金额,作出封顶限制;针对累计打赏金额较多的,作出最多打赏次数限制,以减少冲动性打赏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和纠纷。

在内容管控方面,“建议”提出,互联网直播发布者除了应当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直播内容,不能通过欺诈、胁迫、软色情诱惑等不合法、不道德的方式向观众索要礼物。

责任编辑:李娜(QU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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