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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入“黑名单”!广州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获网友点赞

2019-06-20 23:28 新华网

来源标题:拉入“黑名单”!广州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获网友点赞

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记者邓瑞璇 金津秀)记者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于5月底上线运行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目前已收录了广州近三年所有性侵害未成年人和拐卖、拐骗儿童案件,共计400多条信息。此举赢得网友一片点赞。

“这份‘黑名单’能将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的人员挡在门外。”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虹告诉记者,目前信息库的容量仍在继续扩大,2015年以前的案件将继续录入,案件类型也将扩展至性侵成年人的案件及严重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

据了解,2018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占所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45.6%,其中,教育领域未成年人被性侵害的案件占比接近10%,作案人员涉及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师、保安等教职员工和校外教育辅导机构的教职人员。

“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成为我们预防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工作重点,尤其关注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工作岗位。”周虹说,通过与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对接,在儿童成长相关特殊行业或岗位的人员入职程序上建立犯罪记录强制查询机制。有性侵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将一律不得录用,从源头上防止性侵害的发生。

入职前查询的人员范围包括学校、幼儿园拟招录的校长、教师、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校外培训机构向教育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的法定代理人、管理人员、教师和职员,以及教育部门认为需要查询的其他工作人员。

类似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预防机制正在全国各地建立起来。

记者梳理发现,此前,上海市检察机关联合16家单位建立了省级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防止有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浙江慈溪、江苏淮安等地检察机关也建立了类似信息登记数据库及从业禁止制度。湖北省检察院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出台省级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子殷分析,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行为具有不自动停止犯罪的特点,由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偏弱,有性侵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进入易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将构成潜在威胁,因此,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十分必要。

郑子殷建议,随着各地陆续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下一步应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信息共享。

“不只是性侵,虐童等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信息也应纳入其中,规范行业准入制度,为未成年人营造更为安全的成长环境。”郑子殷说。

专家还呼吁,对未成年人开展科学的性教育,提高处理未成年案件警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完善少年警务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务和司法救助制度。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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