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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亟待提质创需实现精益化转型

2019-06-22 03:07 人民网

来源标题:电商平台亟待提质创需实现精益化转型

作为中国消费市场的晴雨表,超6亿消费者参与的网购狂欢让今年的“618”再次交出了一份靓丽成绩单。活动期间,京东平台累计下单金额达2015亿元,同比增长26.57%;天猫超过110个品牌销售过亿;苏宁全渠道订单量同比增长133%;拼多多订单数突破10.8亿笔……

持续刷新的网购销售记录,不仅折射出我国电子商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趋势,也彰显着中国经济不断积聚着的新动能。然而,随着电商平台日渐增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网购中“虚假标价”“夸大宣传”“傍名牌”等现象也依然存在。

当前,继续推进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的平稳健康发展,“守正”是基础,“创新”是关键。

电商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在尽享中国消费升级带来营收红利的同时,更应秉持诚信经营理念,着力在供给侧改革、创新驱动提质增效上下足功夫,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电子商务市场日趋成熟:折射中国经济韧性活力

近年来,电子商务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日发布的2019年中国电子商务半年报显示,上半年我国网上零售额持续增长,近半的新增消费支出通过网络消费实现,网络购物仍然是消费增长的主力军。

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网购用户数量达到6.1亿人次,随着社交电商带来的流量效益,电商用户数量还将持续增加。据预测,今年我国网上零售额将达到10万亿,到2020年有望突破12万亿。

经历了迅猛的发展期后,我国电子商务市场正在向更加成熟、更高质量的目标迈进。

电商触角深入到下沉市场,在一二线城市发展相对充分的情况下,电商平台充着力挖掘小城镇以及乡村市场的潜力。阿里巴巴数据显示,“618”期间,天猫平台成交增速最高的城市前十位,几乎都是三线及以下城市。“截至目前,从今年京东“618”可以看到,低线级市场消费更加活跃,下单金额同比增幅达全站2倍,开始领跑各级市场”京东相关负责人透露了这一信息。

电商创新销售模式层出不穷,在消费者追求个性化与多样性需求的趋势下,电商创新销售模式,与各大直播平台联手合作直播售卖,主播与客户在线即时互动,大大提高了带货能力。借助今年的“618”,直播的模式已成为各大电商角逐之地,消费者的消费方式正从看完再买向边看边买转变,在不少人业内人士看来,这也许会成为社交电商后的又一个风口。

一次次纪录被打破,一组组数据创新高,这背后凸显的是消费作为我国经济平稳运行的“压舱石”,不断迸发出强大的新动能。

电商平台竞争日趋激烈:警惕网购背后的“消费陷阱”

今年“618”期间,人民网记者调查发现,在多家知名电商平台上,仍然存在着各种容易误导消费者的不良现象。

电商平台上虚假标价常见,网络购物的价格优势是吸引广大消费者的重要因素,但一些商家在商品价格上故弄玄虚,误导了不少消费者。

不仅如此,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搜“茶壶”,将价格由高至低排序时发现,高价的茶壶竟然竟达千万,“天价”茶壶的购物链接上并没有“勿拍”等提示语,消费者可加入购物车并进入付款页面。记者咨询客服时,客服则透露说茶壶另有“实价”。

电商平台上“夸大宣传”现象仍然存在。“速瘦40斤的减肥药、可以治癌的神药……”一些商家为了达到推销其商品的目的,在商品宣传网页中刻意夸大、虚构商品的功效或性能,意在误导消费者。

调查发现,涉嫌虚假宣传的现象在保健食品领域居多。有很多网友在商品评论区反映,收到商品以后,发现自己被忽悠了,“看着心动,买了心痛”成为不少消费者的心声。

此外,记者还发现某电商平台上充斥着“傍名牌”现象,特别是白酒、衣帽服饰、母婴等种类成为不良商家趋之若鹜的领域。该电商平台“傍大牌”现象主要表现为:商品包装与知名品牌的设计极为相似,如颜色搭配、字体类别等;商标名称与知名品牌仅有个别字母之差,此类多见于仿冒外国知名品牌;在大品牌商标名称后增加后缀分类,使消费者误以为是同款、同系列产品……

对此,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傍大牌”的现象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其中第一项即为:“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此外,电商平台上商家“控评”的现象屡见不鲜。网络购物过程中,过往消费者对商品的评价是潜在消费者的重要参考。这也让商家打起了控制评价的主意。

电商平台上刷好评的现象并不稀奇,而在某些电商平台上,很多商家给商品设定的评价标签里压根就没设有“中评”、“差评”等,评价栏里全部是“好评”,这让评价体系的客观性与参考价值大打折扣。此外,除了在评价页评价标签设置不全面,更有商家用改差评、删差评的方式维护信誉,以利诱、短信骚扰等办法要求消费者删除或修改“差评”。

这些常见的“套路”容易误导消费者,甚至可能会使消费者进入商家设好的“消费陷阱”,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扰乱了网络购物的良好生态。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电商发展守正创新共筑长青基业

电子商务的发展壮大既给经济发展带来新动力,也给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保护等带来一系列新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用法治手段来引导和保障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1月1日起,我国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确立了电子商务活动的一系列基本规则,对规范电商运营、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电子商务法还明确规定,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按本组织章程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这是在法律层面对社会组织参与电子商务市场治理,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维护行业秩序提出了明确要求。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电商平台不能失去监管。邱宝昌律师建议,要推行更严格的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经营者,形成多方共治的局面。同时,社会各界要共同推进网络诚信建设,让网络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广大网络经营者应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充分认识到诚信不仅是市场经济的行为准则,也是保持自身竞争力的动力源泉,也促使广大群众拥有更好的购物体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

“守正”是强起来的基础,“创新”是强起来的关键。凭借“小聪明”终究留不住消费者,电商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要想真正从市场竞争中胜出,归根结底要靠“守正创新”。

当前,高质量发展已经深入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中国经济的活力、创新力、竞争力不断增强,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电子商务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新业态,应该秉持守正创新的发展理念,坚守诚信经营,确保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同时发力创新供给,在信技术、产品和服务上不断创新,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多样需求,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更大力量。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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