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赔钱!天津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宣判

2019-08-27 02:35 人民网

来源标题:赔钱!天津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宣判

天津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6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院一审判决被告天津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承担环境损害恢复费用和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用共计人民币757.4025万元,判决支持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全部诉讼请求。

前期庭审反映,天津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从外地有偿回收2000余吨工业废液进行非法处理,被生态环境部门发现后责令其停止生产。

2016年6月,该公司污水池发生泄漏,降雨导致废液溢流,造成厂区、周围土壤及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其间,生态环境部门多次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并委托属地政府对储存的废液进行应急处置。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发现该线索后,依法进行立案审查,在履行诉前公告程序、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提出依法判令被告承担环境损害恢复费用和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用的诉讼请求。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闫旭彤说,此案的宣判,震慑了肆意破坏环境的行为,也让社会看到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共利益代表,将不断推动司法监督向社会治理延伸,积极承担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责,保护全社会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闫旭彤说。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