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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被烧伤 两男子获赔49万

2020-01-19 02:20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见义勇为被烧伤 两男子获赔49万

2017年6月27日,岳阳市的汪先生和李先生不顾自身安全,冲入摆有4只液化气罐的火灾现场,确保了现场几十名顾客的生命安全,两人却全身重度烧伤。见义勇为受伤后,事发地的农庄和保险公司却对两人的赔偿产生分歧。据湖南省岳阳县法院1月18日消息,法院审理了该见义勇为受害者纠纷案件。

据了解,2017年6月26日中午,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某农庄因厨房环保油发生泄漏,引起火灾。当时,正在农庄就餐消费的汪先生和李先生见火灾现场摆有4只液化气罐,存在极大的爆炸隐患,于是冲入火海将液化气罐拖移到安全地点。两人因此全身重度烧伤,被送往医院治疗。

农庄对二人的见义勇为事迹予以认可,但认为其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险,汪先生和李先生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每人次20万元限额内予以赔偿。

保险公司认为该案系见义勇为受害者纠纷,保险公司既不是该案事故的引起者,也不是该案事故受益人;即使承担保险责任也应在确保属于保险责任的前提下,只在医疗费2万元和残疾赔偿金18万元保险限额内赔偿,伤者的其他损失均不属于保险合同赔偿范围。

针对这起纠纷,岳阳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由保险公司分别赔偿汪先生、李先生经济损失各20万元,由农庄赔偿汪先生经济损失52821元;由农庄赔偿李先生经济损失37023元。判决生效后,农庄和保险公司均支付了汪先生、李先生的赔偿款。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作者: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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