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广东一女子五个月内生两次娃?一查发现,背后果然有故事

2020-07-07 08:53 北晚新视觉

广东惠州博罗县的季女士今年4月生了个孩子,却被当地计生部门告知,系统信息显示她在5个月前生过一个孩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今年4月,季女士在惠州博罗生下一个孩子,月子都还没有坐完,当地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就找上了门。村里的妇女主任问了季女士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你怎么在五个月之内前后生了两个孩子?

柏塘镇计生办给出的信息说明显示,季女士2019年11月在广州白云区的广州玛莱妇产医院生育了一个女孩。

但季女士当时还处于怀孕状态,根本不可能生小孩。计生办人员问季女士有没有丢失过身份证,季女士才想起来,2016年12月曾经掉过一张身份证。

当时季女士入住过广州白云区一家酒店,发现身份证丢失后,她就去惠州博罗的派出所挂失了,并于2017年3月份拿到了新的身份证。

而广州玛莱妇产医院证实,当时的确有一名持有季女士身份证的女子来医院分娩,产妇证件照显示,这张身份证正是季女士的旧证。

广州白云区职能部门也回复了季女士,称医院相关流程没问题。

那么冒用身份证生孩子的人是谁?惠州博罗柏塘派出所证实,他们曾组织季女士和一位朱先生见面调解,这位朱先生就是在广州分娩的女婴的生父,而朱先生叫了一名代孕机构的中介过来。

朱先生表示,他花了几十万找人代孕,但没想到代孕者会冒用他人身份生小孩。目前,广州白云警方已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

有律师表示,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冒用身份证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权利,要承担民事侵权的赔偿责任。同时,该行为还是行政违法行为。律师还提醒,如果盗用者有多次盗用行为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造成他人有重大损失的将涉嫌刑事犯罪。

延伸阅读: 无独有偶,冒用身份的案例也不在少数 冒用姐姐身份她结了四次婚,警察上门后,前夫才知娶的是妹妹

要不是民警上门调查身份信息,什邡马祖镇的罗某至今都不知道与他朝夕相处、同床共枕的妻子“朱某菊”,原来是妹妹朱某萍。而朱某萍竟然冒充姐姐结了四次婚都没人发现!

近期,在公安机关人像清理核查工作中,什邡女子朱某萍一人“分饰两角”,被心细的户籍民警发现,最终,她将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行政处罚。

蹊跷: 两姐妹身份证照连痣都一样

今年上半年,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开展人像清理核查工作。

5月,什邡市公安局洛水派出所、南泉派出所在人像比对清理核查工作过程中,发现1973年9月出生的朱某萍的身份证与1971年4月出生的朱某菊持有的身份证人像信息相似。

洛水派出所户籍民警谭兵介绍,找到户籍在辖区的朱某菊核实,朱某菊说她就是朱某菊,在南泉的朱某萍是她妹,当时民警没有在意。后来,在汇总信息的时候,南泉派出所反馈的信息也是这样。

按理说,即便是亲姐妹,年龄有差别,相貌也会有差别,就是双胞胎也会有细微差别。奇怪的是,在审查过程中,通过对朱某萍和朱某菊的身份证照片进行识别并反复比对,民警坚信朱某萍和朱某菊的身份肯定有问题。

谭兵说,从照片上看,朱某萍、朱某菊肤色、脸型有一定差异。但将朱某萍、朱某菊照片拉大后,发现两人颈部隐藏的一段项链雷同,“南泉朱某萍的项链样式、花色与现在洛水朱某菊无差别。”更奇怪的是,两人颈部的肉赘、痣都是在同一个位置后来,省公安厅反馈的信息证实了朱某萍、朱某菊疑似同一人。“两个人像信息相似度达到98%。”谭兵回忆说。

调查: 两姐妹到底在哪里?

随后洛水派出所对朱某萍和朱某菊的身份问题展开了深入调查。

由于照片高度相似,民警再次找到村、组调查,得到的信息证实朱家确实有朱某萍、朱某菊两姐妹。再查阅10多年前的老照片,发现朱某菊的变化比较大。谭兵再次找到朱某菊了解情况。

6月4日,民警讲了警方的疑惑,希望朱某菊提供朱某萍的照片,毕竟现在微信沟通极其方便,或者希望提供个朱某萍的电话。但是朱某菊坚称她就是朱某菊,对于朱某萍也不愿意多说。在继续讲道理,讲法理后,谭兵表示必须要见到朱某萍。朱某菊无法回避,最后提供了一个电话号码,谭兵打电话过去,奇怪的是,接电话的是一个山东口音的女子,交流起来有点吃力。

在民警一直追问下,眼前这个朱某菊自始至终都无法提供朱某萍的照片。由于两姐妹的人像信息高度相似,民警甚至怀疑是否发生过命案,这让派出所民警高度紧张起来。

交代: 冒用姐姐身份结了4次婚

6月5日,朱某菊突然与现在的丈夫罗某离婚,这更加坚定民警对朱某菊身份的怀疑。民警随后找到“朱某菊”的前夫罗某,罗某证实:现在洛水镇某村的“朱某菊”是南泉镇某村朱某萍假冒的。

6月13日,民警对朱某萍进行了询问,“朱某菊”承认她就是妹妹朱某萍,她冒用了姐姐“朱某菊”的身份信息。朱某萍交代,因为家庭原因,父母过早地将自己介绍给一个年龄较大的原什邡云西镇(现师古镇)的王某某。当年不够婚龄,在家人的指使下,冒用离家外出打工多年未归的亲生姐姐朱某菊的身份信息与王某某结婚,并生育一子,同时将“朱某菊”的户籍迁至云西镇,之后便以“朱某菊”的身份生活。

第一任丈夫王某某因车祸去世后,朱某萍经人介绍又嫁给中江一男子,依然使用朱某菊的身份信息。与第二任丈夫离婚后,2015年再次冒用朱某菊的身份信息与洛水镇某村周某某结婚,并将朱某菊的户口从今天的师古镇迁移至洛水镇,而周某某到去世时也不知道自己妻子的真实身份。

2018年5月14日,再次冒用姐姐朱某菊的身份信息与马祖镇居民罗某结婚,并向罗某隐瞒,直至6月4日才主动向罗某承认了自己冒用姐姐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

“朱某萍办了两张二代身份证。”谭兵说,当年办第二代身份证时,朱某萍在洛水镇以“朱某菊”的名义办了张身份证,同时又以自己“朱某萍”的名义在南泉镇办了张第二代身份证。

处理: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将被行政处罚

6月15日,谭兵远赴千里之外的山东省找寻朱某菊的“真身”。民警几经周折,在山东省某市找到了外出多年的朱某菊本人。

经了解,因为家庭原因,朱某菊大概在10多岁过早到外地务工,不久便与什邡的家人失去了联系。朱某菊后来在山东省某市结婚生子。由于历史原因,朱某菊在山东省办理了身份证,拥有了合法身份。

后来因为担心给姐姐朱某菊造成影响,明知是不合法婚姻的朱某萍主动与罗某离婚。由于朱某萍主动隐瞒,给公安机关调查带来困扰。7月16日,来自什邡市警方消息,违法嫌疑人朱某萍因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将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姐姐拿妹妹身份证登记 成功领到结婚证

姐姐偷拿妹妹的身份证和男友登记结婚,婚姻登记处竟真的给两人发了结婚证。得知此事的妹妹要求婚姻登记处予以处理,最终双方协商不成,妹妹将婚姻登记处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婚姻登记。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对外公布了该案的判决结果。

责任编辑:陈丽艳(QX0006)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