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9月30日电(朱晓玲)9月30日,广西打击走私犯罪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南宁海关通报开展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20”专项活动进展,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打击走私违法犯罪,事关国家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事关全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可以防范疫情输入、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2020年1月至9月,全区法院共受理走私犯罪刑事案件449件(含旧存31件),同比上升48.18%,审结346件,同比上升56.56%,惩处犯罪分子666人,同比上升42.31%,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116人,重刑率17.42%,同比上升1.61个百分点。
在审判工作中,全区法院重视依法处置涉案财物,同时加大对犯罪分子财产刑适用力度。今年1月至9月,全区法院对51名被告人单处罚金刑、对605名被告人并处罚金刑,判处的罚金数额共计1.9425亿元,坚决铲除犯罪分子的经济基础。
今年1至8月,全区三级检察院共受理审查批捕各类走私犯罪案件179件43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43件340人;受理审查起诉354件627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301件664人。
同时,自治区检察院联合自治区高级法院、南宁海关等五个部门制定了《洗钱案件协同办理操作指引》,坚持反走私和反洗钱双管齐下。此外,还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适应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监管措施,聚焦跨境电商等新型贸易业态,严厉打击利用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和监管漏洞实施走私犯罪的行为。
据统计,今年以来,南宁海关共立案查办各类走私违法犯罪案件1358起,案值35.21亿元,涉税2.93亿元;其中,立案侦办“GN”系列走私大要案29起,案值16.11亿元,涉税2.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