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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通报35个违法占耕地建房案例

2020-10-21 01:15 新京报

原标题: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全国16省35个典型案例被通报;违法建设项目均已停工,部分土地已复耕到位

违法占耕地建房35个案例被通报

昨日(20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发生的35个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涉及河南、山东、安徽、江西、云南等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记者注意到,其中,有19个案例涉及违法占地建设住房,目前这些违法建房均已停工或被拆除。

35个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被通报

今年7月,为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八不准”,包括: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法“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9月,国务院办公厅再印发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

“但从各地上报情况看,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仍时有发生,新增违法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完全止住。”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守住耕地红线,自然资源部昨日通报近期发生的35个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涉及河南、山东、安徽、江西、云南等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除了19例违法占地建设住房外,还有案例违法占地用于建设仓库、厂房、车库、商铺、经营性餐饮项目等。目前,这些违法建设项目均已停工或被拆除,部分土地已复耕到位。

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表示,此次通报的个案涉及耕地面积均比较小,但这更体现了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的态度。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可能有一些人会认为,占用一点点耕地建房没那么严重的后果,大家都这么想,你占一点,我占一点,他占一点,合起来,恐怕就不是一个小数目了。

崔瑛谈到,各地也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依法依规管地,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防止耕地“非农化”,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不论面积多大或者多小,都必须依法制止,严肃查处,坚决止住新增。”

如何认定“新增”?崔瑛解释说,7月3日,韩正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立行立改,从即日起,对增量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现问题就要坚决处理。因此,各地要以7月3日为时间节点,对此后发生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对于此前的存量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要抓紧摸清情况、查清底数,科学制定方案,从实际出发,分步整治、分类处置。

其介绍,9月1日,自然资源部向各省(区、市)印发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明确了摸排工作有关要求,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分类处置政策,为下一步妥善处置历史存量问题奠定基础。目前,各地正在按照国家层面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摸排工作。

依法保障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要

在坚决遏制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同时,如果老百姓实实在在有建住房的需求,如何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需要?

对此,崔瑛表示,保障农村合理建房需求是关系到广大农村村民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其介绍,今年7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从5个方面提出了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建房需求的政策。

具体措施包括,以县域为单位,提出用地需求;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计划指标单列安排,由县级专项管理,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当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优先保障;合理用地、实报实销,防止宅基地批而不建、闲置浪费;简化审批材料和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规划要预留农村村民建住房的空间,要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但不得收取耕地开垦费。

她指出,在保障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时,也要注重引导村民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建设住宅,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同时要注意分户的合理性。“总之,一方面既要依法保障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要,另一方面,也要严格保护耕地,防止耕地‘非农化’,两者不可偏废。”

据悉,目前,全国一半以上省份都已出台并落实了通知提出的相关措施,其他省份也正在陆续出台政策,保障农民合理用房需求。

新京报记者 吴娇颖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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