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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寄递企业涉案情况建议纳入信用体系

2021-11-26 00:27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最高检发“七号检察建议”

近年来,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多发。经对办理的寄递违禁品犯罪案件相关情况深入分析调研后,近日,最高检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内容主要包括寄递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强化安全监管的建议两个部分。

利用“网络+寄递”形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大幅攀升

检察建议书指出目前存在的多个问题,包括寄递安全监管与行业发展形势不匹配、寄递新业态存在监管盲区、寄递安全监管力度亟待加强、寄递安全制度执行不到位、寄递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不足等。

检察建议书提到,近年来不法人员利用“网络+寄递”形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大幅攀升,但寄递行业监管涉及多个管理部门,邮政管理力量薄弱,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安全问题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短板。

近年来,同城直送、众包配送和智能快递柜等新业态不断涌现,但没有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制度。同时,物流寄递、跨境寄递数字化、网络化日趋复杂,一些大宗货物托运行业也从事寄递业务,安全监管职责主体不清。

部分寄递企业常常更重视绩效与业务量挂钩,轻制度监管执行,为压低成本违规招揽客户资源,甚至恶性竞争,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制度在执行中流于形式。

建议推进寄递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

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同城直送、众包配送和智能快递柜等寄递新业态,以及大宗货物托运行业从事寄递业务等问题,商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管理规定,完善行业规范,消除监管盲区。对电商平台、物流平台、跨境寄递等安全监管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商有关部门研究职责清单,明确监管主体责任。

建议完善寄递行业日常监管、行业自律、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增强监管实效。

加大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工作力度,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或明察暗访等方式,实现常态化监管。推进寄递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研发集信息采集、监管、巡查、预警、溯源等为一体的寄递分析系统。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协作机制,及时移送寄递违禁品案件线索并对公安、司法机关反馈的寄递企业涉案情况作出行政处理,督促相关企业全面整改。

推广验视留痕、人脸识别、二维码扫描等经验做法

建议完善寄递行业准入机制,提高寄递企业及相关营业网点的准入硬件、软件要求,实现企业经营场所、查验设备、管理制度的标准化、规范化。细化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的操作规范,推广验视留痕、人脸识别、二维码扫描、寄递系统与身份信息绑定等经验做法,推进实名收寄和收寄验视制度落地落实。

督促寄递企业加大物品验视和安检环节投入,逐步配备智能化程度高、便于携带的安全检查设备和专业检查人员。健全行业诚信制度和退出机制,将寄递企业涉案情况纳入信用体系。健全行业组织,引导寄递行业公平竞争、有序发展,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责任编辑:冯翀(QZ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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