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技的进步以及网络的普及,各种网络事件、网络现象、网络红人层出不穷,这其中包括了最令人惊奇的“人肉搜索”,从卖身救母事件,网络虐猫事件,再到针对流氓外教的“网络追杀令”。人肉搜索引擎时刻显示着网民互动的威力,然而基于“人肉搜索”原理的“网络暴力”却也惹得争议不断。 2010年7月1日,旨在明确规定侵权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应运实施。据了解,侵权责任法于2009年12月26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侵权责任法的有关网络侵权的法规中,被网友称之为最有力的“武器”——“人肉搜索”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全文]
条款细则一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条款细则二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条款细则三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