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一带一路”案件怎么判? 最高法公布10大典型案例

2017-05-16 06:36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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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最高法公布10大典型案例

新华社北京5月15日电(记者 罗沙)最高人民法院15日发布人民法院涉“一带一路”建设第二批10个典型案例,对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相关案件提供示范和指导,促进裁判尺度统一,进一步提升各级人民法院服务与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水平。

这10个案例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与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信用证开证纠纷再审案,英属维尔京群岛万嘉融资咨询私人有限公司、马来西亚叶某某与中宇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上诉案,栖霞市绿源果蔬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信用证转让纠纷再审审查案等。

最高法民四庭副庭长刘敬东表示,这些案例涉及信用证开证、股权转让合同、居间合同、独立保函、海域污染损害赔偿、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外国商事判决等案件,都是“一带一路”建设中常见的纠纷类型,案件所涉的法律问题均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人民法院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对疑难复杂问题作出清晰回应,对于统一裁判标准、完善审理规则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例如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与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信用证开证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合同体系解释的方法,依法保护了持有提单的开证行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同时澄清了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提单凭证法律属性之争,统一该领域的法律适用,对于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的商业交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刘敬东表示,各级法院将围绕司法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健全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司法保障机制,加强涉外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制定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权运行机制,继续深入推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建设。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罗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