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10月1日起施行

2017-03-16 01:29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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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1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通过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表决通过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文件。

民法总则通过后暂不废止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

通过民法总则

上午9时,张德江宣布大会开始。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总体部署、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中央预算。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民法总则。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批准两高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根据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18年1月选出。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和作出的决定决议,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两个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徐显明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9时51分,张德江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结束。

民法典各分编

2018年审议

民法总则表决通过,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第一步已经完成。第二步将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拟于2018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阶段审议后,争取于2020年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民法总则通过后暂不废止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