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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闭幕,全国人大常设机关日常如何“开会”?
2021-03-11 16:24 中国新闻网

来源标题:两会闭幕,全国人大常设机关日常如何“开会”?

2021年全国人代会11日闭幕,但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一年的日常工作,刚刚开启。

从宪法中看,全国人大常委会被赋予22项基本职权,总体包括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四个方面。这些职权的有效行使,则需通过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实现。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时,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循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实际中,形成了“双月”下旬开会的工作惯例,通常一年举行6次会议。

不过,因工作需要,十三届全国人大以来,临时加开常委会会议逐渐发展为一种“常态”。

比如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开了3次会议,及时处理涉疫、涉港立法等迫切且紧要的议题。本届以来,临时加开的常委会会议次数达6次之多。议程多、质量高、更紧凑成为“加开”会议的观感。

但从程序上看,临时加开与如期召开常委会会议一样,都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环节。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会议由委员长召集并主持,并由委员长会议拟订常委会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决定;会议举行7日以前,应当将开会日期、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

而参加常委会会议的人员,除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各部门列席人员外,还会邀请“有关”全国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成为常委会会议“全过程民主”的体现。

比如去年6月常委会会议审议香港国安法草案时,10名港区人大代表就列席会议并提出意见。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列席代表多达175人次。

列席之外,这些人大代表通常还会再参加一场可以与委员长“面对面”交流的特殊座谈会,就人大相关工作畅所欲言、提出建议。这显示出,在全国人代会闭幕之时,全国人大代表仍可将民众声音即时带到国家议事厅。

而国家议事厅的声音,目前也能够更好传到民众当中。十三届全国人大以来,常委会进行了一系列信息公开的创新性、机制性做法。

比如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机构——法工委设立发言人机制,通过在常委会会议前以召开记者会的方式,提前就外界关心的立法问题答问,主动释放信息。在常委会会议闭会期间,法工委发言人亦常就立法热点问题发声,成为外界了解中国立法的一扇窗口。

这扇窗口,让民众更好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如何开会、如何议事、如何立法。人们了解更多的背后,正是中国民主政治可感的进步。

责任编辑:马剑(QZ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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