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官网发布消息称,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陈铁新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检指定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铁新利用其担任中共辽宁省朝阳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报道显示,陈铁新是十八大之后辽宁落马的首个省部级官员。2014年7月24日,中央纪委通报,辽宁省政协副主席陈铁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同年7月30日,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陈铁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2014年10月,中央纪委网站消息称,经查,陈铁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收受礼金礼品;与他人通奸。
陈铁新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铁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