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张述元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5-12-28 09:39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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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黄尔梅(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任命张述元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三、免去高贵君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金克胜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王玧(女)、张滨生、于金陵(女)、王洪光、王宪森、刘香(女)、范向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责任编辑:冯强(QN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