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王传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6-01-08 09:46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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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湖北关于王传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6年1月6日 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王传豪同志任湖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胡德春同志任湖北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喻大昭同志任湖北省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纪道慧同志任湖北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彭承波同志任湖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彭方明同志任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夏航同志任湖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邹霞同志任湖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刘建凡同志任湖北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尚武同志不再担任湖北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石山同志不再担任湖北省政协常委、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刘耀来同志不再担任湖北省政协常委、委员职务;

曾鑫同志不再担任湖北省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吕值友同志不再担任湖北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杨水晶同志不再担任湖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职务。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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