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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任免一批干部 裴军任省公安厅副厅长

2016-02-15 08:44 人民网

来源标题:江苏省政府任免一批干部

经研究决定:

任命李明耀同志为省政府驻西北办事处主任;

任命张建康同志为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省出版总社社长,免去其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王鲁宁同志为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省政府参事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李卫华同志为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方未艾同志为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夏春青同志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裴军同志为省公安厅副厅长;

任命丁军华同志为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免去其省铁路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惠先宝同志为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职务;

任命朱海生同志为省水利厅副厅长;

任命王晓红同志为省审计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越同志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职务;

任命陈琪宏同志为省物价局副局长(副厅级);

任命漆冠山同志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任命施建石同志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

任命孙乾贵同志为省行政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开颜同志为省行政学院教育长(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顾传勇同志为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巡视员,免去其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徐阳升同志为省财政厅巡视员;

任命叶耀宇同志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免去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沈建国同志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巡视员,免去其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尹伟民同志为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任命陶旭同志为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任命王继祥同志为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任命徐洪林同志为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任命汤超同志为省水利厅副巡视员;

任命高崇华同志为省审计厅副巡视员;

任命顾爱平同志为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

任命武春同志为省物价局副巡视员;

任命胡为平同志为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副巡视员;

免去陈海燕同志的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省出版总社社长职务;

免去王少邦同志的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曹苏民同志的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王在郑同志的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晓军同志的省公安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章大李同志的省民政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杨增夫同志的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聪同志的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职务;

免去朱成荣同志的省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陶静同志的省科学技术厅巡视员职务;

免去周广侠同志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职务;

免去陆桂华同志的省水利厅巡视员职务;

免去江斌同志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巡视员职务;

免去孙曙平同志的省教育厅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李京生同志的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李向群同志的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骆旭明同志的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卞朝宁同志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吴晓荣同志的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徐晓林同志的省文化厅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钱薇同志的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刘晓梅同志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邱洪波同志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高华同志的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职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6年2月5日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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