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紧盯农村基层开启“灭蝇”新模式

2016-02-24 09:54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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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最高检:紧盯农村基层开启“灭蝇”新模式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扶贫办在甘肃省兰州市联合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会议决定,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会议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要突出重点、盯住基层。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把重点放在基层,对于农民群众的举报、控告,要通过实地走访、查验账目等方式开展精细化初查,确保案件线索件件核实、件件落地。

农村基层组织蝇贪多发

2015年4月,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雅璜村原村党支部书记陈荣法、原村主任何根贤、原村监委会主任蒋能亮、原村支委王卫东4人,贪污下山脱贫场地平整工程款19.8万元,被金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和基本标志。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出发,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随着扶贫开发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贫资金投入更大、项目更多。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对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提出更高要求。

近年来,检察机关始终高度重视依法惩治和积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保障和促进扶贫开发工作。2015年7月,最高检专门部署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涉农扶贫资金安全使用,促进“三农”和扶贫政策措施落实。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与扶贫开发相关的职务犯罪涉及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和环节,呈现出“蝇贪”“蚁贪”问题突出、窝案串案突出、贪污渎职问题突出的情况。

据介绍,相比其他领域,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大多发生在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组织。一些基层干部和农村“两委”人员利用财经制度不健全、资金监管不到位、扶贫信息不对称等漏洞,通过巧立名目、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方式瞒天过海,逃避监管、欺骗群众。

明确重点查办领域环节

此次会议明确了今后5年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重点内容。

聚焦重点领域。紧紧围绕“发展生产脱贫一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侵犯小微企业、自主创业者等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保障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依靠自己的双手、立足当地资源就地脱贫。紧紧围绕“异地搬迁脱贫一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搬迁资金发放、安置区建设、搬迁群众就业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切实维护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生态补偿脱贫一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退耕还林还草、重大林业生态、受污染耕地水源修复等工程中的职务犯罪,加大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紧紧围绕“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尤其是改善贫困地区教育条件过程中的贪污挪用、失职渎职犯罪。紧紧围绕“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真正让贫困人口享受到社会保障兜底。

聚焦重点环节和重点案件。始终把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作为重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侵占支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生活保障资金等职务犯罪,确保各类扶贫资金安全使用。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资产收益扶贫、“互联网+”扶贫、关爱服务体系中的职务犯罪,确保各项扶贫政策项目真正惠及贫困地区。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的职务犯罪,确保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顺利开展。

聚焦重点地区。紧紧围绕贫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民族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边疆地区加快发展等决策部署,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发生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促进开发式扶贫战略实施。

预防职务犯罪进村到户

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是刮骨疗伤之举;加强教育,扎紧篱笆,强化监督制约,是治本之道。

2月19日,最高检和国家扶贫办联合印发《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推动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防监督机制,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树立法律观念。

方案要求,检察机关和扶贫部门要全方位排查职务犯罪风险点,加强对策研究和检察建议,开展专项预防和专题合作,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进村到户。建立扶贫领域基础数据联通机制和检察机关与扶贫部门的有效对接机制,健全线索快速移送和案件查办协作配合机制,实现扶贫部门12317举报电话所接涉及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举报线索,可直接移送同级检察机关。

方案指出,要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扶贫部门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必要时可将情况上报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抄送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

最高检强调,检察机关要依托乡镇检察室,在贫困乡镇、村组普遍建立检察联络室(服务站),推行检察官联系贫困村镇和“一村一警”,聘请驻村工作队成员或第一书记担任检察联络员或志愿者,形成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合力。实行检察官联系重点扶贫项目制度,检察长带头,提供法律咨询,开展预防犯罪,推动阳光运行机制,服务项目建设。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说,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中央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与扶贫开发部门协作配合,以专项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张普(QN0022)  作者:葛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