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言杜绝校园暴力:应适当提前刑事责任年龄

2016-03-12 03:57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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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应适当提前刑事责任年龄

扇耳光、扒衣服、围殴……近年来校园内频发的暴力、欺凌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在两会上,不少全国政协委员为杜绝校园暴力发生大声疾呼。

校园暴力 家庭有责

全国政协委员陈莉称,近年国内频频曝光校园暴力事件,有的施暴者为了炫耀,还将施暴、暴露他人隐私等视频传到网上。对此她建议,首先要避免家庭暴力在孩子身边或身上发生,对孩子造成错误的引导。要教导孩子解决矛盾的正确办法,防止孩子成为家中和社会上的“小霸王”。要加强对影视节目和网络游戏等的审核,杜绝影视、网络和书刊上带有暴力内容的传播。

她建议,应针对校园暴力的问题制定《校园暴力防范与惩治条例》,同时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法律中增加对校园暴力有效干预的措施。建立监护人对校园暴力行为的“担责”义务和违法追究责任,加强家长、教师及学校等管教失职的责任要求。加大对校园暴力事件的惩戒力度,涉及违法、犯罪的,应依法予以严惩。

公共区域 应有监控

民进中央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遏制校园暴力伤害事件的提案》。《提案》称,2015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校园暴力事件已达数十起。遭遇暴力的受害者身体和精神上饱受折磨,容易有自杀倾向。施虐者的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可能在成年后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提案》建议,校园所有公共区域安装监控设备,加强上下学时间段对校门口及校园周边的安全巡查,制定校园伤害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等相关法律,对校园安全的内容予以明确具体化,把遏制校园暴力纳入校园安全范畴。对校园侵害情节恶劣者依法判处严刑,适当提前刑事责任年龄。

施暴教师 必须清出

全国政协委员巩汉林此次准备了三个月的提案也关于校园暴力。他称小时候曾被高年级同学堵住要钱,而现在的校园暴力有了“升级”的趋势。巩汉林认为,相较于高校,校园暴力更多发于小学和初中阶段,有时不光发生在学生之间,还有的是老师对学生施暴,尤其以幼儿园的最不能容忍。他建议,教师无论对孩子实施冷暴力或者暴力,都应该清出教师队伍,不能以“为孩子好”为借口。他还建议,对以施暴取乐、炫耀的未成年人必须强制教育。

北京晨报记者 张璐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