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发布会:贪腐赃款罚没禁下指标禁留分成

2016-03-12 04:47 京华时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贪腐赃款罚没禁下指标禁留分成

3月1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主题为“人大监督工作”的记者会。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人大加强了其监督职责,有关人大监督备受社会关注。在11日下午的记者会上,在被问及反腐后“大老虎”被罚没的资金如何处理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回应称,“贪官”的罚没收入都应该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统筹安排。刘修文称,政府部门和有关机关都有“约法三章”,不得下达罚没指标,不得留存分成,不得与执法单位的经费挂钩。

房地产税

正对房地产税改革立法调查论证

针对有记者提出2016年关于房产税的改革会有哪些新举措的问题,刘修文说,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细致扎实、运行平稳、成效明显”。这两次试点,是探索对个人住房在保有环节征税的宝贵经验,符合房地产税制改革总体方向,同时也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打下了坚实实践基础。

刘修文表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由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牵头研究。调整后的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房地产税法列入了第一类立法项目。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将其列入为预备项目。目前,正在按照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对改革与立法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论证,待草案成熟时,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执法检查

新食品安全法基层监督仍不到位

“不能责怪老百姓去买外国的产品,主要就是我们的安全质量要提上去。”在被问及新食品安全法出台后的监管问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表示,新法出台后,在基层仍然出现无人监管的现象,各地有待出台细则。

柳斌杰表示,从奶粉到现在的药品等吃的东西,国内的人都把目光转向了国外。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很大的因素。柳斌杰介绍,当前这部法律的贯彻执行,还存在一些问题。“监督的体制也没有完全理顺。”柳斌杰表示,执法队伍、执法力量没有完全到位,很多地方尚未建立起这部法律所要求的监管力量。在基层仍然出现一些环节上无人监管的情况,法律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罚没赃款

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

在被问及反腐后“大老虎”被罚没的资金如何处理时,刘修文称,对于贪腐官员所有的罚没收入都应该上缴国库。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有的执法机关对执法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以及没收非法物品的变价款,都应该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统筹安排。

刘修文称,所有的政府部门和执法机关都有三个不得的“约法三章”:一是不得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没收入的指标;二是不得搞任何形式的留存或者分成;三是不得把罚没收入与执法单位的经费挂钩。刘修文表示,今后还要进一步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罚没财物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关于罚没收入的分配制度,规范罚没财物的管理,真正做到罚缴分离,收支脱钩。

现场回应

审计整改如何解决屡审屡犯?

记者:审计工作社会关注度非常高,审计屡审屡犯的问题也一直存在。我们了解到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的口头报告进行了审议,也是第一次对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请问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改革?其目的和意义是什么?对解决审计屡审屡犯的问题有什么意义?

人大首次对审计整改情况专题询问

刘修文:全国人大在以往的做法是,每年的6月份审计长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6个月之后,也就是当年的12月份,再以书面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的情况。

这样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难以了解审计整改的实际情况,并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由于被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部门不直接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使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整改查出问题的整改认识不到位,整改的措施不到位,整改的效果也不够理想,这可能是存在屡审屡犯在机制方面的原因之一。

而大家都看到了,新机制里面提出来的改革举措,去年已经全部落实,这就是张德江委员长在常委会工作报告当中提出的两个第一次:常委会第一次听取并审议了整改情况的口头报告,并第一次进行了专题询问。

应该说,这让大家真切地感受到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新气象,同时也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示范效应。据初步了解,截至2015年10月,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5794.94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5935项,审计发现的590多起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查处以后,已有5500多人受到了依法依纪处理。

京华时报记者 王晓飞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王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