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浙检方对丽水学院原党委副书记胡雄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6-03-18 01:43

来源标题:浙检方对丽水学院原党委副书记胡雄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浙江检察机关对丽水学院原党委副书记胡雄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中新网温州3月17日电(记者 张茵)记者今日从温州检察院获悉,浙江丽水学院原党委副书记胡雄光(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雄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胡雄光,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据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雄光利用担任浙江省庆元县县长、丽水市水利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张茵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