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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集团高管公款宴请国资委人员被处分

2016-03-19 09:47

近日,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名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国资委综合局考核二处处长范震明、考核三处副处长王宝成,2012年至2014年,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公款宴请并收受礼品。分别给予范震明、王宝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违纪所得。

2.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律监管部总经理聂颖,2012年至2014年,违规公款宴请国资委有关工作人员,公款赠送礼品、提供娱乐活动,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收缴、退赔违纪所得;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给予其撤销党外职务处分。

3.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法律监管部副总经理黄强,2012年至2014年,违规公款宴请国资委有关工作人员,公款赠送礼品、提供娱乐活动。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违纪所得。

4.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所属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3年举办50周年院庆活动,花费95.89万元。对此,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党委书记兼院长张宇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合并其他违纪问题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撤销其副秘书长职务,给予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按正处级岗位另行安排工作。(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

责任编辑:巢晶(QN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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