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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驾考自学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要依法调查

2016-03-24 00:12

来源标题:公安部:确保驾考改革顺利实施

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记者邹伟、白阳)驾考制度改革将于4月1日起正式落地,社会关注的自学直考试点等将启动,各项考证领证服务新举措全面施行。目前,准备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确保为改革顺利实施打下良好开端和坚实基础。

这是记者从公安部交管局23日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的。会议指出,试点自学直考、自主报考是此次驾考制度改革的热点、焦点和难点。承担自学直考试点任务的16个城市要确保调整业务流程、设定训练路线、设置标志标识、制作印制牌证、完善执法制度等准备工作就绪;依法查处违反规定上路练车行为,保证练车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对自学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要依法调查、依法处理,积极协助理赔。4月1日前,试点地市要完成全要素演练和测试,确保驾考制度改革启动当天学车专用标识能够依法发放,自学人员可以上路练车。

同时,承担自主报考试点任务的28个城市将加快互联网自主报考平台应用,非试点地市也将列出时间表,加快平台建设应用,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实现自主报考,培训和报考彻底分离。

公安部表示,要让群众考证领证更便捷、更高效。各地要增加考试供给,积极推行使用社会考场,增加专兼职和社会考试员,向县级下放延伸考试业务,解决考试供给不足、群众往返不便等问题;选用社会考场要坚持公平竞争、公开择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变相审批、暗箱操作;调整工作程序,增设服务窗口,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宣传提示。

公安部同时强调,各地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考试制度执行、监督和责任落实。落实随机安排考试,杜绝人为干扰,实现考试全程公开。完善音视频、指纹认证、人像识别等监管手段,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严格考试过程事后倒查。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凡违规违法考试发证的,既追究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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