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消协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2万余元

2016-04-06 01:41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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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天从市消协了解到,今年一季度消费投诉分析显示,1月至3月全市消协系统共接待消费者电话咨询1936人次,受理投诉40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万余元,消费者得到加倍赔偿0.79万元。因商品质量问题发生的投诉占比最高,超过四成。

据了解,根据投诉性质(如表所示)分类,在所有投诉问题中,质量问题占41.9%。产品质量、合同、价格、售后服务问题和虚假宣传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76.81%。根据投诉类型(如表所示)分类,在所有投诉问题中,因家用电子电器类产品多、使用频繁等原因,投诉量一直占据前列。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食品类及日用商品类等四类投诉分别居第二到第五名。投诉类型前五名的投诉数量,占投诉总量的53.61%。

例如:2016年2月,消费者耿女士在“家有购物”电视购物中,选购一条价值298元的裙子。收货试穿后发现该裙子样式不适合自己,便在第三天要求退货。“家有购物”物流人员上门验收货物并办理了退货手续。但随后的一个月中,“家有购物”迟迟不向消费者退款,经多次催促仍不予退款。经消协调解,“家有购物”立即为耿女士退回货款。

此外,天津地区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机动车限购摇号上牌政策后,消费者选购汽车时,部分经销商口头承诺消费者交纳一定数额的手续费,便可在一定时间内为消费者办理河北省牌照上牌手续。消费者缴纳定金后,经销商没有履行约定,引发消费者不满而投诉。经过消协调解,有的经销商为消费者办理了河北省牌照上牌照手续,有的经销商则退还了消费者的购车定金。

消协相关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遇消费纠纷与商家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或者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