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必须取得当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
■应随车携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不应巡游揽客,不应在机场、火车站等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
■网约服务平台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等网约车经营者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记者 赵文君)为落实国家出台的出租车改革方案,交通运输部1日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针对网约车的运营服务、安全监管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作为推荐性行业标准,为期一个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网约车驾驶员应随车携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必须取得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取得当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
在运营服务上,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约服务平台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驾驶员应在允许停车地点等候订单,不应巡游揽客,不应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收到订单信息后,网约车经营者采用派单机制的,应通过驾驶员终端确认接单;采用抢单机制的,可根据自身情况应答接单。
在安全监管方面,网约车运营期间应实时采集驾驶员人像等个人生物特征数据,与驾驶员上传身份资料进行对比,确保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平台客户端应用程序必须配备“一键呼叫”功能,乘客遇紧急情况使用时,能够实现车辆实时动态信息及驾驶员信息向网约车经营者自动发送。
征求意见稿对投诉处理也有明确要求。网约车经营者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接到乘客投诉后,经营者应在24小时内处理,5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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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份子钱”将调整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记者 赵文君)随着国家出租车改革方案近日出台,我国30多年来固化的传统出租车“份子钱”利益蛋糕面临调整。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1日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要从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规范承包经营方式等四方面改革出租车“份子钱”,健全出租车行业利益分配制度。
“份子钱”是经营承包费的一种俗称,各地情况不一样,主要包括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驾驶员的补贴、企业管理的成本、税金、利润等。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各地出现了一些出租车企业以包代管、旱涝保收、利益固化的问题。
刘小明说,“份子钱”的改革体现在四方面:一是取消经营权的有偿使用费,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份子钱”,同时也营造了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新老业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是规范了承包经营的方式。对于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的承包人,必须要取得个体从业者的资格,要直接去从事这项工作,避免中间转包。
“有些城市还有包五辆车,再找五个司机开这五辆车,层层分包,带来中间的食利层。”刘小明说,个人可以从事出租汽车服务,但必须首先是从业人员,改革要避免层层转包的情况。
三是建立“份子钱”的集体协商机制。行业协会、工会组织平等协商,行业协会代表企业,工会代表司机。“政府在这中间要有所作为,企业成本上升了或者利润降低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刘小明说。
四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改革利益分配的方式,构建利益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刘小明说,要明确利益分配关系,哪些是企业拿的,哪些应该是司机留下来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这样的劳资关系就更和谐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