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票价改革:短途航线票价航企可以自由定价

2016-10-17 14:4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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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800公里以下航线 可自主定价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王思思)  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关于深化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价航线范围,从11月1日起,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与高铁动车组列车形成竞争航线旅客运输票价交由航空公司依法自主制定;航企每航线每航季票价上调幅度累计不得超过10%。

根据《通知》要求,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与高铁动车组列车形成竞争航线旅客运输票价交由航空公司依法自主制定。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航线目录,由民航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运输市场竞争状况实行动态调整,具体目录在民航局网站公布。

其中,航空公司制定、调整市场调节价航线具体票价种类、水平、适用条件,应当至少提前7天向社会公布,并通过航空价格信息系统抄报民航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航空公司上调市场调节价航线无折扣的公布票价,原则上每航季不得超过10条航线,每条航线每航季票价上调幅度累计不得超过10%。上述航季分为夏秋航季和冬春航季,具体起止日期由民航局规定。

《通知》还规定,航空公司和销售代理人应当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除标明每条航线实际执行票价外,还应当标明票价外收取的改签费、退票费、逾重行李费等各项费用对应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解读  短途航线票价  航企可以自由定价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2015年1月4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规定“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票价,由政府审批航线基准票价改为由航空公司按照规定自行制定、调整基准票价。航空公司可继续以基准票价为基础,在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的浮动范围内自主确定票价水平”。此外,还进一步放开了101条相邻省份之间、与地面主要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600公里以下短途航线旅客票价“由现行政府指导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

民航资源网分析师分析称,目前所有国内航线对价格下限都没有限定,可以卖9块钱、1块钱甚至更低。不过这次价格放开的主要意义,更在于机票价格可以往上涨(以前有上限规定),特别是在旺季和商务机票两个部分,有一定的涨价空间。

根据飞常准的统计,9月份国内总的航线数量为3913条,800公里以内航线1371条,占比35.04%(注:航线按单向计算,PEK-SHA和SHA-PEK是两条航线)。

观点  空铁之争加剧  航企不会贸然涨价

新规开始实施之日正好是2016—2017冬春航季的第一天,航空公司会否借新规集体涨价?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这种可能性并不大,“目前航空市场还有一定的运力过剩,航空公司并不会在这种情况下选择涨价。”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民航定价权的放开必将燃起高铁和民航在部分线路上的“战火”。年初,铁路总公司拿到了“高铁定价权”,民间“看涨”的猜测和“看跌”的预期同时存在。如今大半年过去了,高铁票价却近乎“纹丝不动”,其原因一方面是客源的火爆导致铁总“皇帝女儿不愁嫁”,另一方面则是高铁性价比相对较高,贸然提价阻力过大,没有竞争导致其缺乏主动调价的动力。

所以,现在民航放开“定价权”并不意味着航班票价必然大幅“下跌”或者借势“上浮”。

具体到某一条航线,其客源情况高铁运营情况和建设预期及调价后铁路部门可能采取的应对措施都会影响航空公司的“定价”。或许在部分高铁运营不畅的区域, 民航票价可能“上涨”,但在其他高铁和航空能够展开充分竞争的区域,“维持不变”或开展季节性的“下浮”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将成为民航乃至高铁部门未来的定价趋势。

责任编辑:杨承渊(QN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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