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勾结利用惠农项目政策牟利 延边6市县环保局长“落马”

2016-11-18 09:45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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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下辖8个市县的环保局,有6个市县环保局的局长因贪财“落马”。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平先近日告诉记者,这起窝案是从一条线索中牵出来的。

2015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将延边州纪委的一条线索转交给珲春市检察院。这条线索由吉林省环保厅一名“落马”处长而来,这名处长在接受调查时交代,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女)利用国家惠农项目政策牟利,并对公职人员行贿。

“这是国家的农村连片整治项目,就是在农村修建垃圾站、垃圾点,其配套设施有挖掘机、铲车、垃圾车等大型设备。”王平先说,王某得知此政策后,先是将省环保厅负责该项目的处长“搞定”,之后经过这名处长与下面市县的环保局长“打招呼”。随后,王某便将大量现金放在车辆后备厢里,开车直奔下面的市县,对环保局“一把手”进行贿赂,王某的公司自然就成为中标单位。王某随后就将自己公司的产品用以次充好、以低配冒充高配的方式,高价卖给各市县,从中牟取暴利。

“我们延边州有8个市县环保局,其中有6个环保局的‘一把手’都栽了。”王平先说,因为各地区落实惠农政策的金额补贴不一样,所以王某对各地环保局“一把手”行贿的金额也不一样,从20万元到60万元不等。

经检察机关缜密侦查取证,2016年5月至9月,珲春市人民法院陆续审理此案,对这些环保局长依法进行了判决。(记者 张淑秋)

责任编辑:李若晨(QN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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