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任免范晓莉、王可、黄道伟、李康等职务

2016-12-08 09:19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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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广西任免范晓莉、王可、黄道伟、李康、温卡华、关礼、秦斌等职务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主管主办的机关刊物《当代广西》公布自治区近期人事任免(2016年第23期),具体内容如下:

自治区党委决定:

范晓莉同志(女)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免去其自治区党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兼)职务;

王可同志任自治区党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兼),免去其中共北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赵德明同志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长,免去其中共贺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莫诗浦同志任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书记,免去其广西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王乃学同志任中共北海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自治区商务厅党组书记职务;

李宏庆同志任中共贺州市委书记;

免去黄道伟同志的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职务;

免去李康同志(女)的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长职务;

免去秦斌同志的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黄道伟同志任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

李康同志(女)任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

黄世勇同志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免去温卡华同志的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

任命严丽萍(女)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任命黄锦锋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任命吕松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顾忠东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顾忠东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陆小宁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莫诗浦为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决定任命关礼为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决定免去秦斌的自治区教育厅厅长职务。

免去蒋浦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罗秀文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免去朱日明、黄可方、谭国齐、陈国庆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陆伟南的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罗艳林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黄建波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李桂华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林鼎立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黄昱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王大春为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农中校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潘婧奎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梁贻勇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张景源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梁毅为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杨远波为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舒金生为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王荐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黄继平为崇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自治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

陈建新同志任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

免去李水明同志的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巡视员职务,退休;

免去金昌宁同志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巡视员职务,退休;

免去张鹏同志的桂林理工大学正厅级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谈爱和同志的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退休;

免去曹国生同志的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副厅长职务,提前退休;

免去吴松美同志的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莫少林同志任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翔同志(女)的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张翔同志(女)任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副厅级调研员;

唐咸来同志任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陆晓明同志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姚春同志(女)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副厅长级,试用期一年);

王萍同志(女)任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陆建科同志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巡视员;

免去王萍同志(女)的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伍伟星同志任自治区水利厅副巡视员;

免去莫达流同志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巡视员职务;

黄震同志任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尹彦宏)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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