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女同事打电话遭骂 男子起诉索赔被驳回

2016-12-09 14:38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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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给女同事打电话时,遭到其丈夫的斥骂,遂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将其丈夫告上法庭索赔。日前,法院一审以名誉权被侵犯的理由不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吴一起诉称,他与被告贾峰的妻子阿美系同事关系。在工作中,吴一对阿美心生好感,但其妻子得知此事后吵闹,他意识到自身的问题。今年5月,吴一的妻子给阿美和她的同事发了几条信息。5月9日晚,吴一给阿美打电话,希望能对其妻子发信息一事协商解决。但电话刚接通,阿美的丈夫贾峰即对他破口大骂:“……你这个孙子,我一定找人弄死你!”然后挂断电话。

吴一认为,被告在电话中对原告辱骂、威胁,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故起诉至法院,向贾峰索赔精神损失费3000元。

被告贾峰辩称,吴一确实与被告配偶阿美存在纠纷,不断以短信、电话的形式骚扰阿美,同时给阿美同事发送信息,对此,阿美已提起诉讼,诉讼中原告认可上述事实。事发当日,吴一在接近晚上9时仍给阿美拨打电话。为了不让吴一再继续骚扰阿美,贾峰接听了电话,说了“混蛋,不要再给我们打电话、发短信!”等之后就挂断了电话。贾峰认为他不存在辱骂、威胁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原告名誉权。

法院认为,被告虽有不文明的语言,但该语言发生在双方电话通话过程中,不特定的第三人无法得知双方交流的具体内容,故原告的社会评价并不因此产生降低的后果,原告认为被告的不文明语言侵犯其名誉权,理由不足,法院不予支持。但应指出,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应采取正当途径解决,法院从道德角度给予被告不文明语言以批评。

日前东城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吴一的全部诉讼请求。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记者王蔷)

责任编辑:李若晨(QN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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