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贺州日报》消息,自治区党委批准,钟得志同志任中共贺州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唐毓流同志不再担任中共贺州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钟得志,1972年5月生,此前担任广西自治区纪委常委。
唐毓流,1967年10月生,曾任广西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2013年8月任贺州市委副书记。
钟得志简历
钟得志,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5月生,山东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毕业。
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厅干部、科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科级干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科级干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办公室主任。
2009年11月至2011年11月挂任广西玉林市副市长。
2011年11月任广西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2015.01 广西自治区纪委常委。
2017.05 贺州市委副书记。
唐毓流简历
唐毓流,男,壮族,1967年10月生,广西马山人,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6月参加工作,中南民族学院经济管理系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经济师。
1988.09-1992.09 中南民族学院政法系政治学专业学习
1992.09-1995.06 中南民族学院经济管理系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学习
1995.06-1996.10 广西自治区计委经济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助理经济师
1996.10-1998.05 广西自治区计委经济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经济师
1998.05-1998.09 广西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综合一处干部
1998.09-2001.03 广西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综合一处主任科员
2001.03-2004.04 广西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综合一处副处长
2004.04-2008.03 广西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综合一处处长
2008.03-2009.04 广西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主任
2009.04-2013.08 广西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2013.08-2017.05 广西贺州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