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三部门:党建经费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

2017-09-05 09:35 新华网

来源标题:三部门:党建经费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

财政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日前联合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严格规定了党建活动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活动组织方式。明确党建活动经费是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直接支出,不能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包括交通补助和伙食补助。开展党建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必须自行组织,充分利用本地条件,尽量安排集体出行。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两年不超过一次,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办法》共7章27条,首次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党建活动进行了规范。《办法》提出建立党建活动计划编制和审批制度,加强源头控制。党建活动计划要报本单位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并报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备案。《办法》还对党建活动内容、地点、用餐等作出限制性规定。(记者 吴秋余、曲哲涵)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作者:吴秋余、曲哲涵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