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17年12月22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何树山、阎庆民的天津市副市长职务。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7年12月22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刘砚华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标题:天津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何树山、阎庆民副市长职务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17年12月22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何树山、阎庆民的天津市副市长职务。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7年12月22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刘砚华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