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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全域限购延续“房住不炒”思路

2018-04-24 01:29 新华网

来源标题:海南全域限购延续“房住不炒”思路

新华社海口4月23日电(记者王存福)海南省22日晚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海南房地产调控升级,自当晚起实施全域限购,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新增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此前已实施限购区域则需要提供60个月。

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上述区域之外,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自新政策发布后户籍迁入本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海南对于生态核心区市县之前就采取了禁止外地人购房的做法,类似做法很大程度上说明此类区域存在炒房现象,影响了当地人的住房需求,也对当地生态保护不利,所以必须采取类似禁止购房的做法。

“而对于其他区域来说,通过60个月或者24个月社保缴纳的规定,具有较好的引导性,这个时候很多炒房需求会被排挤,很多外地人将无法在海南购房。”严跃进表示。

海南省住建厅厅长霍巨燃表示,各市县要加强购房资格审查,规范住房交易行为。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此外,实施严格限贷、限制转让和价格备案管理。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南省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不过新政策也针对引进人才开了“口子”。“关于引进人才的住房政策由海南省政府另行制定”。

除了让炒房者“买不到”之外,新政策规定居民家庭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海南省购买的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此外,为防止捂盘惜售和随意涨价,要求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公开全部房源并明码标价,一次性对外销售,不得分期分批销售。商品住宅价格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调高备案价格;调整备案价格的须重新备案。

海南同时在供给方面也做出了规定,将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保海南建设用地总量在现有基础上不增加。海南将落实《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严格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建设用地供应向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亟需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发展、民生需求等倾斜,大幅减少直至停止供应外销商品住宅项目用地。

“研究出台具体措施,鼓励和指导已出让尚未开发的商品住宅用地转型用于发展其他产业或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住房、租赁住房等。”霍巨燃表示。

严跃进表示,海南此次全域限购,在于为了管制购房投资投机行为,同时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更好的环境。从购房需求看,近期各类炒作概念现象增加,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积极管控需求很有必要。

“当前海南的政策逻辑很清晰,‘房住不炒’的思路会延续,同时未来有保有压的政策思路很明显。”严跃进表示。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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