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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减税降负”优惠政策 让纳税人“轻装前行”

2018-04-28 00:11

来源标题:甘肃“减税降负”优惠政策 让纳税人“轻装前行”

27日,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汪海东表示,随着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推出落实和营改增税制改革不断推进,甘肃通过“减税降负”让纳税人“轻装前进”,促进税收营商环境优化,助推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今年一季度,甘肃为全省纳税人办理各类减免退税75.92亿元,减免税收占到入库税收的19.52%。减免退税主要集中在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三大税种。其中增值税24.3亿元、消费税20.1亿元、企业所得税13.34亿元。

减免退税为符合西部大开发等区域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减免税收4.01亿元,鼓励企业向国家鼓励产业和项目转型;为从事高新技术、技术转让、科技发展、自主创新、债转股的企业减免税收0.98亿元;针对“双创”群体,为小微企业减免税收5.24亿元。在税收优惠政策助推下,一季度全省新增纳税人20323户,月均增加6770多户。

汪海东表示,从减免税政策效应来看,增加了企业研发投入,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同时支持产业布局优化,保障民生改善,支持环保文化产业,促进绿色发展。如为金融企业的同业往来利息、涉农贷款利息等收入减免税收9.68亿元;为从事农户小额贷款、农业机耕、排灌、植物保护等农业基础建设给予税收政策支持,减免税收5.85亿元;为从事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的企业减免税收1.72亿元,支持企业利用废渣等废弃物生产环保型产品,促进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发展等。

汪海东称,另外,甘肃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头戏和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通过营改增为试点行业减税降负,也为其他行业企业增加增值税进项抵扣减轻负担,政策红利不断释放。

据官方统计,甘肃自全面扩大营改增加试点工作以来,已为纳税人整体减轻税收负担87.84亿元,减税降负面达98.83%。其中2018年一季度,所有增值税纳税人总体实现净减税11.4亿元。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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