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2014年高雄气爆案一审判决 12人获刑

2018-05-12 00:44 新华网

来源标题:2014年高雄气爆案一审判决 12人获刑

新华社台北5月11日电(记者陈键兴、贾钊)针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高雄气爆案,高雄地方法院11日作出判决,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对12名被告分别处以4年至4年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14年7月31日深夜至8月1日凌晨,高雄市区多条街道连续发生可燃气体外泄引发的爆炸,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伤和重大财产损失。针对这一事故,检方调查侦办后起诉了高雄市政府和两家涉案企业的人员共12人。

高雄地方法院11日判决,对当时任职于高雄市政府下水道工程处的邱炳文、杨宗仁、赵建乔3人,各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对当时任职于涉案企业华运公司的陈佳亨、黄建发、洪光林3人,各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对当时任职于涉案企业荣化公司的李谋伟、王溪洲、沈铭修、李瑞麟、黄进铭、蔡永坚6人,各处有期徒刑4年。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