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首个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在贺兰山资源保护区管理局举行揭牌仪式。
自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保问题受到各界高度关注。3年来,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42件(刑事类35件,民事类7件),案件总数逐年大幅增加,设立环境保护审判法庭已成为必然要求。
新成立的贺兰山环境资源保护法庭由一支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团队承担审判任务。法庭主要负责审理南至宁夏吴忠市青铜峡市,北至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地域范围内涉及环境保护的各类刑事案件以及旅游区内涉及旅游合同、旅游服务、旅游消费等民事案件。法庭将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的工作模式,实施环保审判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运作。
近年来,宁夏高度重视环境治理,2017年5月,宁夏开展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勒令169家矿山和企业停产整治,截至目前,已有110处通过阶段性验收,得到了国家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