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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6月1日起全面取消货物通关单

2018-06-02 09:48

来源标题:海关昨起全面取消货物通关单

6月1日,海关总署下发的2018年第50号公告正式生效,全面取消出入境货物通关单。这意味着,自6月1日起,报关过程中不再需要办理通关单,进一步缩短整体通关时间,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通关单就是进出口法检商品的通行证。对于法检商品,必须先有通关单,海关才接受申报,商品才能够通关。据了解,原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划入海关后,不再需要跨部门提供凭证,海关内部即可完成对法检商品的检验与确认。为促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缩短整体通关时间,海关总署决定全面取消通关单。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作出修改,删除“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货物通关证明验放”,为通关单的取消确立了法律依据。据介绍,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口商品,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报关报检合一界面向海关一次申报。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范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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