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四川省泸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任免案等事项,决定免去许先春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任命刘春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来源标题:刘春任泸州市副市长 许先春不再担任
6月8日,四川省泸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任免案等事项,决定免去许先春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任命刘春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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