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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宋利菲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8-06-21 23:18 新华网

来源标题: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宋利菲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华社长春6月21日电  记者从吉林省纪委、监委了解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宋利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宋利菲,女,汉族,1952年6月出生,吉林集安人,于2007年12月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2年8月退休。

宋利菲简历

宋利菲,女,汉族,1952年6月出生,吉林集安人,1968年10月参加工作,197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1981年1月,任共青团长春市委副书记;1984年11月,任长春市司法局副局长;1991年8月,任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93年1月,任长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1997年4月,任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07年12月,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2年8月,退休。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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