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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岚县县委原书记薄宇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2018-07-02 13:27 新华网

来源标题:吕梁市岚县县委原书记薄宇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新华网太原6月28日电 28日晚,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吕梁市岚县县委原书记薄宇新同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薄宇新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送礼金,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薄宇新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薄宇新简历

薄宇新,男,汉族,1963年11月生,山西定襄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6月,任离石市委副书记;2004年7月,任离石区委副书记;2009年11月,任离石区委副书记、代区长;2010年4月,任离石区委副书记、区长;2012年12月,任岚县县委书记;2015年3月被免职。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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